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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工作职责
2021-03-01 17:09  


1.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文件文稿、规章制度等。

2.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日常管理事务、对外联系交流、沟通协调、请示报告等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

3.负责组织协调党章党规党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及警示教育工作;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新闻报道、网络信息等工作。

4.负责受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

5.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督促办理、统计分析及学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

6.负责案件审理工作,涉嫌职务犯罪的,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受理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提出办理意见。

7.负责落实各类党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的执行,以及被处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8.负责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

9.负责对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10. 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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