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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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通报3所高校4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件
2015-12-01 12:3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12-01 11:07

  12月1日,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对近期查处的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3所部属高校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教育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部机关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75个分会场参加会议。

  1.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经查,2015年6月,王次炤在其女儿举办婚礼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并为婚礼服务(其中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5人),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学校党委书记郭淑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虽有要求但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并致辞,没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人,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没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次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委员、院长职务;分别给予郭淑兰、逄焕磊党内警告处分。

  2.北京邮电大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经查,自2003年起,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北京邮电大学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通过列支会议费、餐费、住宿费等方式,将套取资金(主要为科研经费)支付到北邮科技酒店,用于有关支出,结余资金形成“小金库”,涉及资金达到280余万元,造成国家和学校资金流失,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该校出现大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既反映了学校监管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制度执行不到位,也反映了学校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为严肃执纪问责,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放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给予党委书记王亚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晞党内警告处分。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亚和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经查,自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取酬126.6万元。刘亚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情况,未向组织报告,兼职取酬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申报,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组织纪律。经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在担任院长期间,先后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兼职取酬合计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120万元。汤谷良虽向学校报告了兼职,但隐瞒了取酬问题,还多次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擅自延长出访时间和更改行程路线,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其妻子、女儿往返美国机票费用,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和外事工作纪律。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中兼职取酬、不得用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不得套取挪用贪污科研经费,中央三令五申,教育部开展过多次治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王玲、校长施建军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等问题未能有效制止并查处,导致学校发生的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造成不良影响负有领导责任。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分别给予王玲和施建军党内警告处分。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汤谷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同志在会议上强调指出,这次视频会是教育部党组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采取这种方式、在这么大范围内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件,主要目的就是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敲响警钟、亮起红灯,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保证教育改革发展顺利推进。教育部密集通报和曝光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就是要释放一种强烈信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教育系统绝不允许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存在之地,也绝不允许个别领导干部在其位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警醒起来、行动起来、严格起来,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全面做好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一次党规党纪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一次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深入开展一次财经纪律大检查。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敢于担当、敢于亮剑,纪委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开展纪律审查。越往后执纪越严,此后再发现类似问题,将从重查处,严肃追责。(驻教育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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