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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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期间开展公车私用等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4-09-29 12:36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确保过一个廉洁的节日。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陕纪发2014〕13号)精神,学校对国庆节期间全校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特别是公车私用、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节日期间,有公务车辆的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关于公务车非工作时间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公务车非工作时间统一停放在学校雁塔校区停车场进行封存,并将封存情况报纪委办公室。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消费。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多种形式对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检查,希望各单位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并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同时,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积极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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