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暑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公车使用管理,现重申对学校公车使用管理要求:
一、有公务车辆的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关于公务车非工作时间管理规定》。
二、学校党政办要加强对所属公车使用管理,放假期间除值班备勤公务用车外,所有公车一律封存在雁塔校区停车场。
三、党政办要合理安排值班备勤公务用车,保证学校正常公务活动,公车驾驶员要认真填写公务车行车日志。
四、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私驾公车,杜绝公车旅游,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带头执行有关公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
五、公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法、城市管理规定,坚持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确保用车安全。
六、公车驾驶人员要严格执行“五条禁令”:1.严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2.严禁酒后驾车;3.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4.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5.严禁借领导名义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七、对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中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