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廉洁自律、廉政勤政意识,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校纪委决定,在全校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承诺书” 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全校处级领导干部。
二、签订方法。从纪委监察处网站下载制式《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在“承诺人签名”处必须亲笔签署,一式两份,一份报送纪委,一份自留学习、警示。
三、报告时限。各单位于3月3日前将收集的《廉政承诺书》统一交纪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