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寒假、春节将至,为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杜绝公款消费和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现象,现就寒假、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各单位以团拜、总结、表彰等名义,用公款聚餐和娱乐消费。
二、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三、有公务车辆的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关于公务车非工作时间管理规定》。禁止公车私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公务车非工作时间统一停放在学校雁塔校区停车场进行封存,并将封存情况报纪委办公室。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多种形式对公款聚餐、收送礼品、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检查,希望各单位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及时通报批评。同时,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抵制奢靡之风,积极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假期。
纪委办公室 监察处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