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纪发〔2013〕7号
关于严明纪律要求 禁止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卡、
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纪发〔2013〕8号)、《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中纪发〔2013〕9号),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涉及外事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中、省纪委、省高教纪工委要求各单位立说立行,严明纪律,把《通知》要求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和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必然要求,是坚决反对“四风”的重要内容,是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
二要严明纪律要求。各党总支、各单位要坚决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凡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安排,一律予以取消。各单位要加强公款支出和使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公款购买寄送贺卡、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现象。财务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纪委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明察暗访,建立及早发现、快速查处、问责追究的工作机制,从严防范、纠正和惩戒公款购买贺卡及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行为。要加大执纪监督工作力度,把握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不正之风的特点和规律,抓早抓小,抓具体求实效,深化和巩固反对“四风”成果,让群众及时看到党风政风的新变化,真切感受到民风社风的新气象。
中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18日
抄送:院党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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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