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陕师院党[2012]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学院纪委决定于近期就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单位对《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具体为结合本单位风险点制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措施、经验及建议。
二、检查方式
检查分各单位自查和学院纪委抽查两种方式。
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意见》要求,于11月27日前对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自查;抽查时将听取被查单位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并根据情况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
三、抽查时间
从11月27日开始,学院纪委将对有关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被抽查单位自学院《实施意见》下发之后,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各系、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安排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认真准备,按本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
2.学院纪委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整体进度和成效。
3.学院将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思想不重视、行动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廉政档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期间出现的违反党纪政纪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年终廉政考核范围进行考核。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