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责定位 聚焦中心任务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纪委书记王凯同志在我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全省教育系统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主要工作。
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2013年纪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学校党委和高教纪工委领导下,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主线,抓住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突出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协助党委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一是组织了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等多次征求意见,深入各党总支,听取222名师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针对“四风”存在的问题,召开了28场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抓住重要节点,狠刹不正之风。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前夕,以公开信、海报等形式进行廉政教育宣传。寒假前夕,就公款聚餐、收送礼品、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作出严格纪律要求;四是组织全校干部职工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党员干部作风和教风校风有了进一步好转;五是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学校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制订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2013年学校的“三公经费”比2012年总体下降了31.7%;六是清理办公用房18间,共416平方米。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党风党纪
纪委以党员干部领导为重点,加强廉政教育,一是在学校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中,下发了《关于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纪律要求》文件,对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提出纪律要求。二是对选拔任用的74名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三是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严明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党章》”知识测试。四是制订了《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关于公务车非工作时间管理规定》等制度。五是创新警示教育平台。安装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参加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和反腐倡廉征文活动,其中获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六是强化问责监督,及时核查群众实名举报的信件,对舆情进行研判、分析和处置,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9件。对在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并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在全校起到了警示作用。
(三)推进“阳光治校”,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党风廉政监督检查
一是坚持对基建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环节的监督,特别是新校区建设和住宅楼建设等各类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全年共参与工程项目竞标考察、招标、验收62次;二是加强了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在工作流程上的检查,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学校教育收费情况自查;三是在学校第四轮岗位聘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成立岗位聘用监督工作组,听取教职工意见,受理教职工投诉等工作;四是对学校重大评选活动,如教改立项评审、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等活动进行监督。
(四)以基建工程项目审计为重点,积极主动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一是制订了《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全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二是完成了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长安校区家属楼土方工程、桩基、长安校区电增容工程的决算审计工作。送审资金1.106亿元,审减1350万元,审减率12.2%;三是审计基建修缮工程预决算共39项,送审资金938.5万元,审减32万元,审减率3.4%;四是对长安、雁塔校区住宅楼,3#、4#学生公寓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五是对7名处级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涉及资金800余万元,提出审计意见10余条;六是对工会2012年度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常规专项审计,配合教育厅审计组对我校债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同志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干部的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检查督办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和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严明纪律,深化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和执纪监察,促进廉洁从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提供纪律和政治保障。
(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纪律、深化作风建设,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正风肃纪。
一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把党的纪律融入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中。领导干部要遵守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增强党性,严格按照党章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办事决策,任何人不得搞特权、搞特殊。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把纪律关,使纪律刚性运行,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要坚决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严禁到风景名胜开会,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坚持以上带下,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健全改进作风的常态化制度,倡俭治奢,倡勤治懒,确保“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只减不增。
三要坚决从严管理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完善监督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落实干部任期审计制度、专项及中期审计制度,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
(二)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坚决落实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一要积极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认真执行三中全会关于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要求,使纪委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切实履行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监察处长列席院长办公会议制度,明晰纪检监察部门职责任务,全面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突出主业主责,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
二要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教育部和我省的实施办法,制订我校2014-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主体、抓好任务分解,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细化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之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在学校和各单位都得到有效落实。
三要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依靠制度科学反腐,认真修订和完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制订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方面的政策制度,制订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完善规范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的规章制度,制订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探索预防重点岗位党员干部腐败的具体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做到纪检监察制度全覆盖,形成制度对权力的约束,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三)强化执纪监督,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一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执行、问责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要深入推进阳光治校。多形式开展阳光治校,保障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六个关口,特别是要严把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关口,目前学校在建和即将建设的工程项目任务繁重,因此必须要强化责任,细化工作程序,加强监督,确保不出问题;加强审计工作特别是对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要对所有的基建工程项目包括长安校区和雁塔校区教职工住宅楼,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加强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访出境、招生考试、学生就业、评优评先等重要信息公开,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力度,提高公开的信度和实效性,夯实“阳光治校”民主基础。
三要加强行风建设。聚焦校风、师风、学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断加强行风建设。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约束机制,研究强化科研经费监管措施,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开展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对教师从业行为的监管,加强学风监管和学术诚信建设,坚持以德育人、以德修身、以德治教,坚决治理学术腐败、学术不端、学术失范行为。
四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拉票等行为,严肃查办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
(四)强化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二要加强重点岗位廉政教育。抓住重要节点通过培训、短信、海报、公开信、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岗位任职教育、岗位警示教育、岗位风险教育、岗位提醒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拒腐防变意识,自觉做到廉洁从政。
三要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充分利用现有校园文化的平台,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试点推行大学毕业生廉洁修身教育,提升校园文化的品位,推动全校形成崇廉尚洁、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纪检监察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认真落实执纪监督职责,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全面落实“三转”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要转职能,突出主业主责。就是要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赋予的职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不再介入监察对象的具体监管行为,突出抓好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厘清工作职责,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敢于严肃执纪。
二要转方式,促进工作创新。转方式,就是坚持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主,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进程的常规性检查,加强针对反映问题的专案检查,注重发现案源线索,有针对性地查处腐败问题。要善于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特点、新规律,善于运用现代信息、网络、电子等科技手段堵塞制度漏洞,规范办事程序,强化执纪监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
三要转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开展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基础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今年纪委和监察处要确定几个调研专题开展调研座谈和走访,加强对工作难点的研究。严肃工作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接受监督,坚决纠正作风作风漂浮、精神懈怠、无所作为等不良作风。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严禁出现执纪不严、失职渎职、跑风漏气等问题。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全面圆满完成这些工作,一是要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不断夺取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二是要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起责任,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表率。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切实负起责任,真抓实干,为学校事业的全面改革发展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