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过双节
——致全院党员干部的公开信
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在阖家团圆、举国欢庆之际,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 “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自觉保持共产党人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把活动聚焦到作风建设上,坚决反对“四风”。近日,中央纪委要求,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在此,纪委向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郑重提出,要坚守从政底线,保持清廉本色,中秋、国庆节期间要严格遵守“五不准”:不准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不准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不准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不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等。
学院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记党的宗旨,弘扬节俭美德,保持清廉本色,把中央对纠正“四风”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寄予的厚望,体现到实实在在的行动中,把“五不准”的要求贯穿到中秋、国庆佳节的方方面面,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持续推进,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师院沐清风,廉洁聚民心。祝愿学院全体广大党员干部过一个祥和健康、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中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