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纪﹝2014﹞1号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
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根据省纪委《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明确纪律,规范管理
1、加强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各党总支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2、加强重点岗位廉政教育。
纪委办公室要抓住重要节点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张贴海报、倡议书、发送廉政教育警示提醒短信、约谈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自觉做到廉洁从政。
3、严明纪律,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月饼等年货节礼,或者以过节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默许下属单位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敛财物。
4、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坚决克服避风头、打折扣、搞变通等心理。
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关于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公务车非工作时间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使用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外借(租)车辆。学校公车不准外借参与社会婚丧嫁娶、旅游、探亲访友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学校指定地点进行封存。
5、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
学校纪委、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结合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增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认真履职,强化执纪、监督力度。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切实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从现在开始,今后每逢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都要及时做好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把握节日特点,早谋划,分析过节需求,排查问题隐患,在节日前夕,运用提醒、警示、教育、约谈等方法进行预防。提前十个工作日确定重点检查问题并作出检查安排,提高检查的针对性。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成立专项检查组,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综合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接受监督、制度监督和过程监督相结合,深化协同监督。节日期间,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发票倒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监督事项随需要而变化,检查方法、监督措施随任务而改进,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不断提高纠正不良作风制度化、常态化水平,确保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以有力的监督促进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的深入落实。
要善做善成,善始善终,节后七个工作日内查结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报省高教纪工委,保证工作的时效性。要督查考评,加大落实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及时督促检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2、畅通渠道,加大问责追究力度。
学校纪委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并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同时,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希望各单位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积极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举报电话:81530052 举报邮箱:sxxqsfxyjw@163.com
中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