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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意见
2014-04-11 11:34  

  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近日,陕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的意见》,《意见》强调主要抓好六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培训:

  主题教育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为重点,以廉洁从政教育为主题,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培训班和关键岗位处长(科长)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培训班。省纪委牵头举办省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班,省直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等举办关键岗位处长教育培训班,各市(区)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班。

  专题教育培训。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部署,或新出台的有关重要廉洁从政法规,举办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专题培训班或学习班。如就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内容举办专题教育培训学习班等。

  特色教育培训。突出陕西特色,把弘扬延安精神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特色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按照省委要求,每年11月份组织新提拔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到延安干部学院接受延安精神的培训教育。其他新提拔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各市、各部门组织到延安培训。

  组合教育培训。在各级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班中,把廉洁从政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开设反腐败形势与任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和从政道德教育等培训专题。

  日常教育培训。抓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日常教学中的廉政教育培训。要在厅局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县委书记县长培训班、后备干部培训班、乡镇领导干部培训班等领导干部培训主体班次以及公务员培训班次中专门开设廉洁从政教育教学单元。

  选学教育培训。在干部自主选学课程设置中,各有关培训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开设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培训课程或专题教育培训班,以省级机关领导干部和市、县主要负责人为主要培训对象,开展教育培训。(陕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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