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中共中央政治局
8月27日,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
反腐败
改革党的纪检制度
会议强调,全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要求部署上来,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震慑力。预防腐败必须从狠抓党风建设入手,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三个自信”,坚决纠正“四风”,切实改进作风。
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落实《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
机构改革
坚决查处编制违规行为
会议指出,要把职能转变作为改革的核心、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继续简政放权,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要把群众需求作为改革的重点,着力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要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鼓励地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进行改革探索,大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