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纪检监察机构党支部在德勤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第四次集体学习会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杨阳主持。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讲话精神,共同重温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内容,传达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规范自身言行,拒绝违规接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行为,时刻保持清醒,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将学习教育与日常监督执纪紧密结合,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形成有力震慑。要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宣传引领作用,用好校园网、“神禾清风”微信公众号、“陕师院清风”学习群,及时发布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校纪检监察机构)